2008年2月25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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恐怖灵异片远还没“见光死”
李光明

  “2月29日‘见鬼’,欢迎观赏”。这是安徽省合肥市某电影院售票窗口前摆放的广告,字体巨大,极为惹眼。紧挨着的海报则是2月20日放映电影的介绍,四部影片中有两部与恐怖灵异有染,分别是“鬼已来电”和“魔鬼理发师”。
  此前,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出有关查处“恐怖灵异类”音像制品的通知,明确要求凡是含有禁载内容的“恐怖灵异类”音像制品一律下架、封存、回收。可是,让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退出市场并非易事。
  电影院敢于借“恐怖灵异”轻视“禁灵令”的执行,这让笔者充满好奇,决定“冒险”看看鬼是怎么来电的。

  司机老罗恶心得跑出了放映厅
  2月20日,笔者购买了两张电影票,和驾驶员老罗走进了电影放映厅。这时候,电影已经开始放映了。“啊……哈……”笔者刚推开放映厅的门,惨叫夹杂着怪笑就扑面而来,笔者本能地往后退了一步。
  原来,《鬼已来电》正放映到女鬼生吃人的片段。随后,几乎每隔几分钟都会有一段血腥的恐怖镜头出现。杀戮、尸体、惨叫、鬼叫、惊吓等等恐怖元素充斥着整部电影。面对肢解尸体的画面,老罗恶心起来,不得不提前离开放映厅。
  “太恐怖了,这样的电影怎么能放呢?早都应该禁止放映了。”老罗说,“以前晚上吓小孩睡觉说‘鬼来了’,想也想不出鬼怪是这个模样,要是想到这个模样,不要说吓小孩了,自己先吓死了。”
  笔者也好像犯了“恐怖灵异症”一样,晚上睡觉,眼一闭就是恐怖电影的画面,挥之不去,好像刻在了脑海里,不想都不行,你还没赶走这个画面,那个画面又从头脑的另一处冒了出来。
  
  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没有“见光死”
  笔者对合肥的音像制品市场进行了解后发现,“禁灵令”的执行并不让人满意。市场上,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还没有“见光死”。
  在安徽图书城,笔者看到一些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摆放在影碟区,什么《兽餐》、《病毒中》、《解剖》等影碟都是将最恐怖的画面暴露给读者。
  在电子音像城,恐怖灵异类影碟数不胜数。一些卖家表示,虽然不是每个市民都爱看,但还是有一定市场的,一些喜欢猎奇的市民就喜欢购买或租用。在一些小区内的影碟租赁店内,也摆放了不少“恐怖灵异类”光碟。
  笔者以收藏为名在安徽图书城购买了一张《恐怖大电影1》影碟,以此和营业人员攀谈了起来。“不是说不准卖恐怖灵异类光碟了吗?”笔者问。“听说了,但是还没有接到通知。”营业员回答说,受到“禁灵令”的影响,这几天购买这类碟片的人明显增多。
  在其他音像城,经营者也表示没有接到撤柜的通知。他们告诉笔者,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购买人群还是以年轻人为主,为了追求刺激,很多年轻人都非常喜欢这类影片。

  家长赞同查禁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
  笔者在调查中发现,不少家长对查禁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的做法表示赞同。他们认为,由于近年来恐怖片越来越血腥、越来越暴力,孩子很容易被片子里的剧情迷惑、误导,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是不利的。有家长反映,孩子看完鬼片后,容易出现某些异常举动,甚至引发精神和心理上的疾病;看了“恐怖灵异类”的书籍和影片的孩子,半夜里总是因为害怕睡不着觉。
  安徽省社科院新闻所研究员胡从发认为,查处恐怖灵异类音像制品是一个良好的开始,但从整体及长远来看,查处力度还远远不够。音像市场早已经不是恐怖灵异类作品的主要传播渠道,就算有形的音像制品从货架上消失,这些东西还可以照样在网络上存在。“因此,应当将网络和图书纳入到‘禁灵令’的范畴,甚至禁拍恐怖灵异类片子。只有对恐怖灵异类产品采用‘组合拳’,才能让它无处藏身。”